女兒前段時間參加研學活動,向來灑脫的她,竟然在給我打電話時流淚了。
問明緣由,得知,是因研學大巴車司機不問青紅皂白就誣陷她亂扔垃圾。當時,車上還有一部分外學部、外班的同學,還有熟悉女兒的老師們,盡管她斬釘截鐵地告訴司機不是她扔的,老師也竭力維護她,但是,最終,她還是被司機認定就是一個隨手亂扔垃圾的、不守規矩的孩子。 我非常清楚女兒為何會哭。 堅決不亂扔垃圾,在任何環境下發現垃圾都要隨手撿起來,如果身邊沒有垃圾桶,要裝在自己的口袋里,直到找到垃圾桶再扔,這都是孩子從小就養成的基本習慣,她已經一絲不茍地執行了十六、七年,我們家向來以此引以為傲。司機這個評價對女兒來說是不公的,對她而言極富有侮辱性。 其實,我知道,這丫頭也就這么隨口一說,啥事也沒有。 猛然想起從小父母對我常說的話: “吃虧是福、多一事不如少一事……”。 但,我想說,然后呢? 然后,女兒和當年的我一樣,可能需要N多年在經歷無數人和事的摸爬滾打后才勉強學會脫離忍耐、辨識是非的邊界和維護合法權益這件事。 這件事說大,有點夸張;說小,對于我的女兒來說,卻是一次自我認同的關鍵經歷。 作為父母,我們能做的可能就是抓住這次契機,教孩子學會維權,更要學會正確的思維方式,對于女兒來說將是一次里程碑式的成長。 當然,前提是理性處理。 大巴司機是研學方聘用的,屬組織與管理失職。作為家長,要想客觀處理好這件事,我們要考慮以下幾點: 第一, 不給校方施壓。事情本身不大,且校方的組織管理盡心盡責,也是受損方。 第二, 解鈴還須系鈴人。最好是司機正面給出孩子一個回應,或者有一個關于組織方對司機行為的判定。 第三, 需要一座溝通的橋梁。 我是這樣做的: · 1 · 在僅有家長的微信群里客觀陳述孩子反饋的事實(實事求是,平和理性,對事不對人;盡可能縮小事態影響范圍,不牽連無辜) · 2 · 向家委會負責人明確對這件事處理的需求(找到溝通的橋梁及具體對接人) · 3 · 緊密跟蹤,直到拿到結果(掌握解決問題的節奏,結果導向) · 4 · 隨時向女兒反饋事件處理的進程(孩子是主角,要讓孩子知情,關注孩子情緒) 交流中我發現,女兒有一些顧慮,她也一直表示她啥事也沒有,不要給老師們找麻煩。但是,我堅定地告訴女兒:“這件事與你現在“有事沒事”沒有關系。當你個人受到詆毀、污蔑等傷害,你要擁有第一時間維護自己利益的意識。爸爸媽媽希望你能通過這件事學會維權,有更多正面積極的收獲?!?/p> 在家庭教育中,很多家長常教育孩子“不能做什么”,給了孩子很多思維上的限制后便沒有了下文。 而孩子們需要的是教會TA“應該做什么”和“怎么做”。 U型理論創始人奧托·夏莫曾說:“沒有人知道未來會是什么樣,也許我們唯一能確定的一件事就是:我們和我們的孩子都將應對更多的混亂,會面臨更多打破舊的操作方式的思維模式?!?/p> 父母留給孩子最有價值的就是: ● 幫助孩子厘清與界定人、事、物是非的邊界; ● 打破過往的限制,面對和解決問題; ● 給到孩子正確的思維方式,并非只是一個情境下的實操方法; ● 讓孩子有迎接未來一切挑戰的力量。 《三十而已》中的經典鏡頭,大家應該還有印象: 顧佳在兒子的家長群里聲張正義,惹惱了班里家委會負責人,這位家長竟借機實施了關押、孤立顧佳兒子的報復行為;顧佳得知后,一段很不符合生活實際的暴揍對方的鏡頭卻很是大快人心。我想有太多觀眾因此共鳴,原因可能就是這部電視劇替很多觀眾解了多年積壓在心頭的“恨”,而這個“解恨”的過程是顧佳的維權意識在驅使。當然,影視劇用夸張的戲劇手法迎合觀眾,但,現實中,我們是不是也應該反思和覺悟:無論個人還是集體,我們的孩子從小應有維護個人或群體的合法權益的意識,守住基本,學會理性維權。